結婚證是用于證明婚姻存續(xù)關系最直接的證明,如果想要起訴離婚,但沒有結婚證原件,是可以提交其他能證明婚姻關系存續(xù)材料,起訴離婚的。

沒有結婚證是可以起訴離婚的。
結婚證只是用來證明雙方當前婚姻關系的,如果結婚證丟失或根本沒有辦理過結婚證,可以提交其它有效材料證明婚姻關系的存在,一樣也是可以起訴離婚的。
1、結婚證丟失、損毀的
辦理過結婚證但遺失或損毀的,可以申請補辦結婚證再辦理離婚手續(xù);也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出具婚姻登記記錄的證明,持婚姻登記記錄辦理離婚;還可以向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查閱并復印婚姻登記檔案,持檔案起訴離婚。
2、沒有辦理過結婚證的
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辦理過結婚證,且雙方當事人以夫妻名義的同居時間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的,按照事實婚姻處理,直接提起訴訟離婚即可;如果雙方當事人以夫妻名義同居時間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且雙方符合結婚實質(zhì)要件的,需要先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再起訴離婚,沒有補辦結婚登記的,人民法院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