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結婚證可能因為各種原因遺失或者損壞了,需要重新進行更換。衣食住行都會用到結婚證。當事人在丟失或者損壞結婚證的情況下可以持相關的證件、材料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辦。手續(xù)齊全婚姻登記機關應當為當事人補發(fā)結婚證。
1、雙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
2、原結婚證或加蓋查檔專用章的婚姻登記檔案復印件;
3、雙方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申請補領時當事人所持身份證件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與婚姻登記檔案不一致的,當事人還應當提交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信息變更的證明材料;
5、當事人結婚登記檔案遺失或者難以查證的,當事人應當提交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檔案遺失或者難以查證的證明和能證明婚姻關系的充分證據(jù)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