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結婚登記“跨省通辦”政策解讀

日期:2022-02-24 11:03:23作者:春和閱讀:7840

一、江蘇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的時間

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試點期為2年。


二、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辦理機關

江蘇省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的具體辦理機關為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


三、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內容

根據(jù)國務院批復,江蘇省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將內地居民結婚登記由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擴大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調整后,雙方均非本市戶籍的婚姻登記當事人,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在居住證發(fā)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


四、常住戶口所在地及經(jīng)常居住地

常住戶口所在地即戶籍地。

經(jīng)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離開戶籍地最后連續(xù)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

當事人是否持有公安機關頒發(fā)的居住證是婚姻登記機關認定經(jīng)常居住地的重要依據(jù)。


五、結婚登記“跨省通辦”所需的材料

按照試點要求,當事人選擇在一方經(jīng)常居住地申請辦理結婚登記的,除按照《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和第十一條規(guī)定當事人需要提交的證件外,還應當提交一方當事人經(jīng)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


六、結婚登記“跨省通辦”預約方式

1、江蘇民政婚姻登記在線服務平臺預約(網(wǎng)址:http://www.jshydjxxw.gov.cn/)

2、江蘇政務服務”APP

3、微信小程序、支付寶小程序中的“婚姻登記預約應用”

4、“江蘇民政”微信新公眾號,下方“微服務”中的“婚姻登記預約”


七、江蘇設區(qū)的市婚姻登記“全市通辦“情況

設區(qū)市

全市通辦情況

南京

結婚登記、離婚登記、補領婚姻登記證

無錫

結婚登記、離婚登記、補領婚姻登記證

徐州

結婚登記、離婚登記、補領婚姻登記證

常州

結婚登記、離婚登記、補領婚姻登記證

蘇州

結婚登記、離婚登記、補領婚姻登記證

南通

結婚登記、離婚登記、補領婚姻登記證

淮安

結婚登記、離婚登記、補領婚姻登記證

鹽城

結婚登記、離婚登記、補領婚姻登記證

泰州

結婚登記、離婚登記、補領婚姻登記證

連云港

只能辦理結婚登記

揚州

只能辦理結婚登記

鎮(zhèn)江

只能辦理結婚登記

宿遷

只能辦理結婚登記


相關新聞:江蘇試行結婚登記“跨省通辦” 截至9月23日已辦理2567對

0
1
評論
舉報
您還未登陸,依《網(wǎng)絡安全法》相關要求,請您登錄賬戶后再提交發(fā)布信息。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