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所以即使是剛領結婚證,只要雙方當事人自愿選擇離婚,是可以辦理離婚手續(xù)的。

剛領結婚證是可以離婚的。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明文規(guī)定,只要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就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xù)。因此,只要雙方愿意,持雙方個人證件、戶口本、結婚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其中一方常住人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即可。
1、協議離婚
只有雙方當事人對孩子撫養(yǎng)、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一致,才可以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
2、訴訟離婚
當雙方當事人就孩子撫養(yǎng)、財產分割等問題有較大分歧的,不能到民政局辦理離婚,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判決離婚相關事宜。
1、雙方戶口本;
2、雙方身份證;
3、雙方結婚證;
4、雙方當事人共同擬定的離婚協議書(當事人必須在現場辦理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