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結婚證必須滿足我國法律規(guī)定的結婚年齡才可以,即男生必須滿二十二周歲,女生必須滿二十周歲,才能辦理結婚證。
結婚證不是什么年齡都可以領的,領取結婚證必須滿足我國法定的結婚年齡才可以。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六條規(guī)定,辦理結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男必須滿二十二周歲,女必須滿二十周歲,否則民政部門不予辦理結婚登記。
1、辦理結婚登記需要在民政部門上班的時間辦理,一般民政局上班時間為周一到周五。
2、辦理結婚登記的新人需要攜帶好領證所需證件,到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結婚登記,不能異地辦理。
3、注意校對填寫的身份證號碼與本人身份證是否一致,信息也要保持一致,不能有錯別字。
4、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5、過期或因其他原因失去效力的身份證、戶口簿及其他證件,是不能辦理結婚登記的。
6、集體戶口的當事人領結婚證,需要當事人先到戶籍地派出所辦理戶籍證明,帶著戶籍證明去辦理結婚登記。
7、再婚的當事人需要另外攜帶離婚證等能證明婚姻狀況的離婚證件。
8、必須本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9、身份證、戶口本和本人信息不一致的,需要先到戶籍地的民政部門辦理信息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