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guī)范》第四章第七條規(guī)定,當事人需要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1、雙方近期半身免冠紅底合影照片3張,尺寸為2寸(寬5.3cm×高3.5cm)。
2、正面像,頭和臉不歪斜或側轉,頭發(fā)不遮擋五官。
3、不戴有色眼鏡、婚紗,不戴頭飾、帽子,少數民族當事人是否免冠從習俗。
4、不穿露肩或吊帶上衣。
5、照片應為同一底版,背景為紅色。
6、頭部應占照片的2/3。
7、近6個月內拍攝。
Tips: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拒絕使用婚紗照、劇照、藝術照、濃妝照、表情夸張及穿戴有損嚴肅性服裝飾物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