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fā)展,越來越多的夫妻選擇在結婚之前簽署一份婚內協議書。一般來說,只要簽署的這份協議書合理合法,公正平等,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大家在制定婚前協議書的時候要注意各項條款的合理性。
老百姓的思想水平日益進步,所以在結婚后簽署協議書的現象越來越普遍。如果簽署的這份協議書中的各項條款是合法合理的,并且你們之間的夫妻關系仍然有效,那這份協議書就是具備法律效力的,一份具備法律效力的協議書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協議中不以“離婚”為約束條件
我國法律支持長久有效的婚姻,希望夫妻可以維持婚姻。所以協議書中一旦出現涉及“離婚”的字眼,那這份協議書就是無效的,舉個例子來說,協議中如果提到“雙方一方有外遇就無條件離婚”、“離婚后財產怎么分配”的字樣,那這份協議就是無效的。

2、書面形式 協議寫清楚并簽字
婚內協議書只認可書面形式,所以不要用錄音或者電子備份的形式簽署這份協議書。同時應該將每條款項都交代清楚,確認無誤之后需要有雙方的簽字或者手印,這樣才能保證這份協議書是公正合理的,具備法律效力的!
3、最好去公證處進行公證
如果還是不確定自己的婚內協議書是否生效,可以拿著這份協議書去公證處公證一下。一方面可以讓各個款項更清楚一些,另一方面可以增加一份法律效力,讓這份協議書更有保障。

婚內協議書指的是在結婚之后,針對家中住所、家務的劃分、生活費的給付等問題制定的一份協議書,需要由雙方共同制定,同時需要簽字署名,簽訂協議的時候必須要征得雙方的同意,一旦確立后不可隨意增加條款。
簽署婚內協議書的現象非常正常,建議大家遵循各項要求,制定一份合理的婚內協議書!
